中硫协﹝2022﹞22号
关于《石膏制酸副产水泥熟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石膏制酸副产水泥熟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团体标准进行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编写要求,有序开展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标起草制定工作的人员请与协会联系。
协会联系人:杨曼 18801037558 ym18801037558@163.com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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