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等3种证(明)试点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据了解,自2022年9月2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自试点之日起,商务部对本年度新批准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签发电子配额证,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企业凭电子配额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海关调用配额证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比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