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拟对《河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草案)》(简称《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据了解,《规定(草案)》拟细化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标准,并将对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列入名录内明令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草案)》明确,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使用或者提供使用列入禁止、限制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