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11月28日公告,鉴于市场环境及形势发生变化,出于谨慎原则,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经董事会决策,决定终止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次终止对外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财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此前,董事会同意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60亿元在江西瑞昌市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背景介绍:2022年4月新洋丰发布公告,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瑞昌市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0亿元。
其中,磷化工项目包含:选矿150万吨、磷酸30万吨、净化磷酸25万吨、硫酸90万吨、高档阻燃剂10万吨、磷酸二氢钾10万吨、渣酸肥20万吨、15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
氟硅化工项目包含:无水氟化氢3万吨、白炭黑2万吨;新能源材料项目包含: 六氟磷酸锂1万吨。
新洋丰表示,本次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仅可以延伸磷化工产业链,强化公司产业新洋丰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而且有助于公司把握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丰富产业布局,提高盈利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