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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自20245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全流程管理,重在构建基本制度框架,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功能的发挥;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

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介绍说,《条例》从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一是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二是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三是重点排放单位确定。四是碳排放配额分配。五是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应当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核查并确认实际排放量。六是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核查结果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并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所购碳排放配额可用于清缴。

据了解,2021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以来,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时间:2024-02-23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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