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硫协﹝2024﹞21号
关于开展硫酸行业用水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夯实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基础,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将于明年发布黄河流域(范围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8省全部县级行政区,以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等5个县级行政区的全部用水单位)的重点行业的强制性用水定额标准,为科学确定硫酸行业用水限额指标,现委托我会开展硫酸行业用水情况调研工作。
同时,由我协会牵头的《取水定额 第28部分 工业硫酸》(GB/T 18916.28-2017)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也即将开始,相关的调研数据也将被应用在GB/T 18916.28的修订工作中。
为了科学、合理的确定以上两项国家标准的限额值,现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如实填写用水情况调研表,并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协会。
请各单位提高认识,重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调研工作的大力支持!
有意向参与以上两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白海丹13911183342(微信同号)86529596@qq.com
杨曼 18801037558(微信同号)ym18801037558@163.com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