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立完善与上海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机衔接、与全国碳市场有效补充、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匹配适应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成规则完善、诚信透明、广泛参与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以碳市场为主体的碳定价机制,将上海碳市场打造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碳金融、碳定价和碳创新中心。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合理确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建立健全储备配额调控机制。建立同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相衔接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制度,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试点实施配额总量控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方案》要求,分阶段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按照“降门槛、扩类别、增种类”的推进方式实施市场扩围。自2026年起,石化化工等高载能行业、数据中心的纳管门槛降至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水上运输业的纳管门槛降至年排放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自2028年起,年排放1万吨及以上二氧化碳当量的高等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纳入市场管理并逐步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研究氧化亚氮、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市场管理。
同时,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学。衔接国际碳市场核算规则体系,推动工业等领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由“组织碳”转向“设施碳”,逐步细化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鼓励和引导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纳管单位”)主动实施“产品碳”核算。进一步强化电——碳协同管控,建立适用于不同场景的电力、热力等公共服务领域碳排放因子核算规则、发布和更新机制。研究制订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绿色甲醇、生物天然气等绿色燃料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则的衔接。
此外,发挥配额有偿发放机制的约束激励作用,按照上海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节奏,分行业设定差异化的有偿发放比例,并根据纳管单位年际间碳排放总量或强度下降情况、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情况、能源或碳计量体系建设情况等,设定激励调节系数。到2027年,纳管单位配额有偿发放比例控制在8%以内;到2030年,配额有偿发放量占配额总量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规范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结转机制以及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碳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