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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启动


满足12个必备条件 总评分不低于60

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上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该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全面启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园区委秘书长杨挺介绍了此次认定工作的情况。山东省与国家专业机构合作对接,研究制定了国内首个园区标准,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认定标准严格界定了园区位置、规划、规模、设施、安全、环保等条件,标准要求很高,内容全面。

化工专项行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有序推动此项工作,省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责成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负责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于20186月之前完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市政府即可组织区内园区进行申报。将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随时进行认定工作。

据了解,进行申报的园区必须同时满足园区认定标准的12个必备条件,并且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评分标准》,对园区的规划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打分,总评分应在60分及以上。同时,还要符合省、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要求。

此外,各市政府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化工园区要按规划布局进行筛选上报。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即组织专家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园区进行现场核查,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考虑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打分情况,分批研究拟认定园区名单,提交省政府审议公布。

据悉,为了做好园区认定工作,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日前专门编写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解读》,对园区认定的12个必备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化工专项行动办人员进行培训解读。

此次园区认定工作,山东省不仅要求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拟认定的化工园区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园区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园区认定资格。

(中国化工报)

时间:2017-11-2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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