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10-82039427      邮箱:csaia_work@163.com

注册

您当前位置: 中国硫酸网 > 新闻快报 >

实施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发布部令第2号《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11日起施行,20031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决定,对《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20071023日公布)的规章予以废止。同时,对关于统一排污费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环办〔200819号,2008225日公布)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19799月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20181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为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生态环境部强调,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要求,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时间:2018-05-11 来源:未知

浏览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