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现将其转发给大家。各单位可以直接向生态环境部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反馈给协会,由协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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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5月2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14.251.10.16: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评司卫俊杰、连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416
传真:(010)66556414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范真真、郭森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路2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757161
传真:(010)84757120
邮箱:fanzz@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附件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
附件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8.环境规划院
9.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0.中国硫酸工业协会
11.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12.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13.中国纯碱工业协会
14.中国电石工业协会
15.湖北兴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17.贵州川恒化工有限公司
18.贵州红星发展有限公司
19.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
20.安庆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河北诚信责任有限公司
22.上海百金化工有限公司
23.重庆昌元化工有限公司
24.江西金利达钾业有限责任公司
25.福州一化有限公司
26.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7.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28.四川银河建化有限公司
29.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0.新疆硝石钾肥有限公司
3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32.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33.南风化工有限公司
34.山东金河化工集团
35.常州碳酸钙有限公司
36.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7.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8.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9.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40.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41.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42.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4.聊城研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45.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6.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