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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循环利用有了“施工图”——业界热议《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2月上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让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有了施工图,将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底色。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的重要举措

20多年前,我国引入循环经济理念,经不断探索,如今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领域最广的循环经济实践所在。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陈定江表示,废弃物循环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国从传统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到退役新能源组件等新兴废弃物循环利用,从物资回收利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及在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不断积累经验,成效显著。2023年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约59%,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超过10万家。但与此同时,我国一些主要资源外采率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仍偏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需求十分迫切。

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小海看来,我国虽已出台若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种类废弃物处置的政策文件,但存在部分领域的交叉重叠或政策空白。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加、废弃物种类日趋复杂,利用难度不断增大,亟需加强对各领域废弃物相关政策的统筹整合。

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朱黎阳介绍,废弃物循环利用协同降碳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材料替代、流程优化、燃料替代、能效提升和产品循环等五方面,并通过上述不同层级的利用方式实现多维度降碳。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测算,2022年,我国通过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3亿吨。随着废弃物循环利用在传统领域不断深化、在新兴领域不断拓宽,预计到2025年,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将超30%,到2030年将超35%。加快构建覆盖全面、高效、规范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是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的重要举措。

“一品一策”让废弃物管得好收得回

近年来,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但不同领域和品类的废弃物因回收利用方式、利用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在循环利用路径上还有瓶颈。潘小海表示,《意见》秉持问题导向,准确研判过程管理、分类回收、再生利用等关键环节的堵点问题,“一品一策”完善循环利用路径。

一是在前端全面推进工业、农业、社会源废弃物的精细化管理和有效回收。对因经济技术等原因难以充分利用的各类大宗固体废弃物,推行分类贮存,为后续循环利用创造便利条件;对于农业废弃物,着力补齐秸秆、废旧农用物资等重点品类收集短板;对于社会源废弃物,着力完善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

二是在后端分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再生资源、废旧装备等资源利用水平。对于利用规模较低的大宗固体废弃物,重点拓宽利用渠道、加大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对于以中低端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再生资源,重点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条、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和先进技术推广;对于尚未形成规模的废旧装备再制造产业,在推进传统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同时,提出有序开展新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及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

三是从源头下手推广循环型生产模式,包括开展企业间和园区内的循环化改造,加强重点领域的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及推广循环型农业模式等。

此外,《意见》还针对新兴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进行再部署。朱黎阳表示,“双碳”背景下,新能源产业迎来发展机遇,也导致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等新兴领域废弃物大量产生。实现退役设备循环利用,对促进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有重要意义。《意见》针对这一领域精准发力,提出切实有效的举措:一是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健全退役设备处置责任机制;二是针对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退役集中区,提出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举措;三是通过溯源管理、建立标准、质量认证、规范技术等措施,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

“中国新能源产业全球领先,数字经济规模亦达全球第二,这些将是中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王毅表示,《意见》针对新兴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出路径,无疑将促进中国面向未来优势产业集群的资源社会代谢闭环,彰显绿色生产力。

针对堵点痛点完善政策“工具箱”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针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工具箱”,既有真金白银和资源要素的支持牵引,也有立足长远的能力和制度建设。

潘小海介绍,目前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部分再生资源企业为中小企业,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同时还需加强政策支持。为此,《意见》立足实际,着力解决用地保障这一关键,要求各地区统筹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在规划中留出一定空间用于保障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意见》还针对废弃物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提出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和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依法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细化贮存或处置有关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王毅则认为,近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指令、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降碳减污的相关制度政策间的协同发力提出新要求。为促进国内外制度政策协调对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研究。

推进减污降碳需全社会共同行动

朱黎阳表示,废弃物源自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减污降碳,需全社会共同行动。

政府部门应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一是建立有利于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二是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引导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三是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拓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方式,丰富废弃物循环利用品类,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

重点企业应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一是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动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废弃物回收管理效率;二是响应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三是聚焦退役新能源设备、复杂难用大宗固废等废弃物,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学研合作。

社会公众应主动参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一是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二是践行闲置物品循环利用理念,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反馈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4-03-04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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